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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群众办实事”义务宣讲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1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为群众办实事”义务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市综检中心,各有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2020)(以下简称《锅规》)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理念,积极回应基层监管部门和锅炉生产使用单位关切和需求,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近期开展“下基层、进企业”《锅规》义务宣贯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内容

通过对《锅规》的宣贯学习和讨论交流,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和掌握此次《锅规》修订相关内容、重点内容及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内容,有效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二、宣贯对象

各(县、区)市特种设备安全分管领导、监察人员、执法人员;常驻晋中市辖区锅炉制造、安装及使用单位相关作业人员、锅炉水(介)质处理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三、时间和方式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1日,以(县、区)市为单位,市局委托市综检中心组织宣讲老师包片赴各地宣贯授课和现场交流学习。具体时间由各县(区、市)局结合工作与包片宣贯老师商定。

宣贯老师

宣贯片区

联系方式

高  鹏

榆次区、开发区

183******6058

白敦朴

太谷区、寿阳县

133******2679

王  磊

榆社县、左权县

133******5500

罗宇鹏

和顺县、昔阳县

186******3330

郭  凯

平遥县、祁县

155******2567

许宏斌

灵石县、介休市

139******9206

 

四、有关要求

    1.为保障宣贯活动顺利进行,宣贯场地由各县(区、市)局负责保障,宣贯对象由各县(区、市)局负责召集。

2.宣贯活动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3.此次宣贯活动作为“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所需费用由市综检中心和各级监管部门承担,不得向宣贯对象摊派或收取任何费用。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