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化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化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
违规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山西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化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市安办发电〔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提出以下要求:
冷光烟花属于烟花爆竹产品,要严格落实山西省“五禁” 要求,钢丝棉属于易燃危险物品,要依法严厉打击将钢丝棉 当作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当地安委办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加大烟花爆竹商品协同监管力度,全面排查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并于3月20日前将查处情况与两节期间落实“五禁”工作情况报市局(加盖公章),相关查处统计表一并报回。
联系人:冯涛 电话:03543969730
邮 箱:jzxyjg@126.com
附件:1.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的通知[1].pdf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