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0001-0063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的通知
市市监特设函〔2023〕483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10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总局要求,举一反三做好“过山车”等特种设备专项排查整治,并于2024年1月25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局。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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