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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和顺县华芝大药房等4家企业(单位)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1 阅读: 【字体:

2025年    第18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解除和顺县华芝大药房等4家企业(单位)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和顺县华芝大药房、和顺县国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祁县权医生诊所、祁县天赐珍康医馆等4家企业(单位)解除风险控制措施。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