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销售环节安全风险百日大排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食品销售环节安全风险百日
大排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排查化解食品销售环节的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全市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局决定从今年6月开始至9月底,在全市开展食品销售环节安全风险百日大排查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通过大排查活动,对风险隐患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对症施策,通过强化监管、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全面排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条件、贮存环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方面情况。积极清理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采取查源头、查仓库、查渠道等方式,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及重点问题为关键,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小经营店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会、展销、节日、旅游高峰期等为重点时段,以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特殊食品、校园食品、酒类、小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问题研判,提高针对性和靶向性,力争在整治方法上、检查深度上、打击力度上有新突破,在整治效果上有新成效。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从2019年6月10日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10日)
市局印发工作方案,对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进行部署;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二)排查梳理阶段(2019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真正把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风险、隐患、问题及存在原因搞清楚。摸底过程中,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20日至9月20日)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全部列入整治范围,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治期限,力求尽快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存在的一般问题隐患,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及时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对于风险隐患较大或矛盾相对突出的区域、单位要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逐级压实责任,协调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整改难度较大的要专题研究、限期督办,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统筹协调研究化解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局。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9年9月20月至9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提炼经验做法,剖析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大排查活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迅速采取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明确这次大排查活动的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责任机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局将对各县(区、市)和市高校新校区开展督导检查,加强明察暗访,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发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帮助排查隐患,推动整改落实。对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当地进展情况,要认真执行自6月份开始,每月向市局报送不少于1篇专题信息,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等)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科。